教育局在網上專欄表示,以校外評核作為外間質素保證機制,局方須本着是其是、非其非的專業態度,以學生利益為大前提,為學校提出具體改善建議。同樣地,學校領導層也會秉持專業態度,回應外評報告所提出的建議,帶領學校人員作出跟進,以促進學校持續發展和自我完善。
以下是教育局6月26日在網上專欄「政策正面睇」發表的文章:
教育局一直以來透過訪校、課程探訪及視學等,了解學校的表現,並適時提供專業意見和支援,保障學生福祉。近日有媒體及市民只聚焦校外評核報告中的小部分內容提出質疑,包括有關學生於奏唱國歌時的聲線微弱,以及特殊學校在課程規劃上尚未涵蓋國民教育應有的元素,本局特此向社會大眾作進一步說明,釋除誤解。
學校發展與問責
教育局自2003至04學年起推行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以協助學校實施校本管理。問責架構以學校自我評估及促進學校持續完善為核心,並輔以視學,推動學校藉自評循環促進自我完善。我們在2022年年底公布推行優化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進一步提高公帑資助學校人員對教育質素的問責精神,措施包括上載外評報告的總結章節至教育局網頁。外評報告涵蓋學校的辦學理念、課程特色、支援學生措施,以及近年的重點工作。教育局一向按校情為本、對焦評估的原則進行外評,從多角度了解學校工作的表現,涵蓋「管理與組織」、「學與教」、「校風及學生支援」及「學生表現」四個範疇,而培養學生的國民身分認同及對國家的尊重只是報告中的一部分。本局於本學年5月開始陸續上載有關總結章節,讓公眾知悉,以體現學校的問責性和透明度;同時,我們鼓勵學校自行上載整份外評報告至學校網頁,供公眾閱覽,以展現對教育質素的問責精神。
奏唱國歌時當守的禮儀
國旗、國徽及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參與或出席升國旗儀式的人士,須恪守禮儀,以示對國家的尊重,以及維護國旗和國歌的尊嚴,這是毫無爭議的。國歌為《義勇軍進行曲》,節奏鮮明、曲調高昂、雄壯有力,表現中華民族勇往直前和不屈不撓的戰鬥精神。學校有責任讓學生明白奏唱國歌時應有的禮儀和態度,以培養學生的國民身分認同,以及對國家的尊重。
視學人員在外評期間,亦會參與升國旗儀式,並就學校推行國民教育的整體表現,給予學校回饋和改善建議。就外評報告中有關個別學校的學生於奏唱國歌時聲線不足的評論,本局旨在協助學校按「策劃—推行—評估」的自評循環,完善相關工作,讓學生在參與升國旗儀式時,更能展現對自己國家的認同和歸屬感。
特殊學校的課程規劃
就外評報告對個別特殊學校有關國民教育推行情況的建議,有市民認為教育局矯枉過正,指要求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學習《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並不合理,本局對有關言論深表遺憾。一直以來,特殊教育的目標,是確保每一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得到公平的對待,享有均等的教育機會,讓他們全面發展個人潛能。因此,在同一課程架構原則下,特殊學校的學生與普通學校的學生均享有相同的學習經歷和機會,包括《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再者,特殊學校會因應學生的能力和需要,發展校本的調適課程,並以適切的學與教策略照顧學生的不同學習需要,使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達到能力可及的學習水平。
以專業態度推動學校持續發展
培養學生的國民身分認同,讓他們認識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明白作為國民應盡的責任,放諸四海皆為民族之大義。教育局監察學校的表現責無旁貸,以外評作為外間質素保證機制,我們須本着是其是、非其非的專業態度,以學生的利益為大前提,為學校提出具體的改善建議,裨益學子,這是作為教育監察者的應有責任。同樣地,學校領導層亦會秉持專業態度,回應外評報告所提出的建議,帶領學校人員作出跟進,以促進學校持續發展及自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