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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出席「鞏固法治」教師培訓課程,向約百名校長和教師講解正確法治觀念和香港法律制度。

  

鄭若驊獲邀向教師闡述香港法律制度下成文法和普通法的基本原則、法治精神和司法獨立的重要性,並從各國主權平等、不干涉原則等國際法層面簡述法治。

 

她表示,普通法是支撐「一國兩制」下香港資本主義的基礎之一,而正確理解《憲法》應用於香港的法律位階也屬必要。

 

《基本法》第25條清楚訂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鄭若驊強調,任何鼓吹違法的行為均違背法治原則;香港法律一直尊重和保障《基本法》下的權利和自由,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在基於公共秩序、保障他人權利和自由等情況下可受到限制。

 

她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按《基本法》第158條規定擁有《基本法》解釋權,是符合香港特區的憲制地位,有關解釋權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香港特區的終審權依然屬於終審法院。

 

課程由勵進教育中心和教育局合辦、律政司支持,讓教師正確理解法治概念、《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以及國家安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