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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宣布,下月19日起調整受養人、外籍家庭傭工、輸入勞工、學生、受訓及工作假期計劃簽證/進入許可的入境申請流程,申請人必須在申請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時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紀錄。

 

作為過渡安排,下月18日或之前送抵入境處的申請,不論申請人有否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紀錄,該處仍會處理。

 

入境處表示,是次調整並不包括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流程,也不包括現時在港工作外籍家庭傭工與同一僱主續約或完成現有合約的剩餘/延長期限以及在港轉換僱主的申請流程。

 

該處重申,部門嚴格審批每宗簽證/進入許可申請,並會不時調整工作流程和檢視申請所需資料。